杭州学车科目二场地考试说明

发布时间:2017-1-14 阅读数:4446

  杭州学车科目二场地考试,实际名称为“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”。
  
杭州学车科目二场地考试内容包括:(1)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;(2)直角转弯;(3)曲线行驶;(4)侧方停车;(5)倒车入库;
 
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方式
(1)科目二考试时,考生需要驾驶与报考准驾车型一致的考试专用车辆,在指定的考试场地内,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,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、操作要求和考试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。
(2)考试的所有内容,即所有考试项目,需一次性考试完成。
(3)目前科目二考试均采用电子监考系统,考试系统会自动发出考试指令,并自动进行评判。
  
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约考要求
(1)学员在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满10日后方可预约科目二考试。
(2)学员可通过公安部的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自主办理预约考试。
  
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评判与补考
(1)考试满分为100分,考取小型汽车(C1)、小型自动挡汽车(C2)、低速载货汽车(C3)、三轮汽车(C4)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汽车(C5)驾驶证时,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;
(2)科目二考试不合格的,考生可在十日后重新预约补考。
(3)在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内,科目二预约考试的次数不得超过5次。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,已考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。
  
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通用评判标准,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10分:
(1)驾驶姿势不正确的;(2)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小于30cm的;(3)操纵转向盘手法不合理的;(4)起步或行驶中挂错挡,不能及时纠正的;(5)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不使用或错误使用转向灯的;(6)起步、转向、变更车道、超车、停车前,开转向灯少于3s即转向的;(7)转弯时,转、回方向过早、过晚,或者转向角度过大、过小的;(8)换挡时发生齿轮撞击的;(9)遇情况时不会合理使用离合器半联动控制车速的;(10)因操作不当造成发动机熄火一次的;(11)制动不平顺的。
  
科目二场地驾驶技能考试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,评判为不合格:
(1)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;(2)遮挡、关闭车内音视频监控设备的;(3)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的;(4)不能正确使用灯光、雨刮器等车辆常用操纵件的;(5)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cm的;(6)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的;(7)使用挡位与车速长时间不匹配,造成车辆发动机转速过高或过低的;(8)车辆在行驶中低头看挡或连续2次挂挡不进的;(9)行驶中空挡滑行的;(10)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s的;(11)违反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,影响交通安全的;(12)不按交通信号灯、标志、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的;(13)不按规定速度行驶的;(14)车辆行驶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的;(15)长时间骑轧车道分界线行驶的;(16)对可能出现危险的情形未采取减速、鸣喇叭等安全措施的;(17)因观察、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的;(18)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的;(19)行驶中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的;(20)制动、加速踏板使用错误的;(21)考生未按照预约考试时间参加考试的。

电话报名
QQ咨询